中国道路杂思路 11.4 第十一章 未來中國的三種可能發展(4)

 11.7  民意監督與民主體制的本質區別

然而隻承擔民意監督責任而無需參與,更無需領導政府的民意代表,與傳統的或西方民主體制的民選政治人物有著本質的不同。傳統民主體制的政治候選人,不論是民意代表還是尋求擔任政府領袖的政治人物,他們代表的是一定社會政治力量尋求對社會的領導或影響,也就是參與對社會權利運作與政府決策,這就決定他們背后需要有特定社會力量的奧援與支持,代表他們的社會訴求與利益。這些社會力量就是代表一定社會群體與階層的民間社團,政治社團,以及政黨,這也決定了以政黨形式出現的不同社會政治力量是傳統民主體制正常運作的必要基礎。具有共同社會政治訴求的社會基層與群體形成的政治力量組成政黨,政黨支持代表其立場與利益的政治人物,通過民主選舉進入民意機構或成為政府領袖,參與政府與社會的管理,這也就決定了民主體制下不同政黨或政治力量政治人物的行為模式。政黨支持代表其利益的候選人,通過民主選舉成為政府領袖,或參與政府與社會的管理與監督,這也決定了各種社會力量經由代理人為其利益進行斗爭與交易妥協,政治人物代表特定社會群體或階層參與社會的利益分配或劃分。這也決定了民主體制下不同政治力量的關系就是為各自利益進行政治斗爭,利益劃分,達成交易妥協,然后下一輪的民主選舉,斗爭,利益劃分,達成妥協。民主體制就是通過民主選舉形式進行政治斗爭,達成社會利益劃分的目的與本質,而民主形式下的大眾政治斗爭也必然走向無所不用其極,為了達到各自政治群體或政黨的利益不惜為對手設置障礙,阻礙政治對手施政,制造社會問題,也決定了民主體制下不同社會利益團體為利益而斗爭,帶來社會撕裂,以及政治內斗與內耗的必然,表現就是低效的政府功能與社會治理。

民主的選舉與競爭過程也使民主異化,民主選舉應該是社會大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工具,追求社會與大眾最大利益的工具,最后卻成為社會各階層與團體,以及政治人物進行政治斗爭與瓜分社會利益的工具,結果是民主體制無法進行對社會有利的中長期規劃,根本原因就是資源的有限性無法滿足社會不同群體對利益輕緩急的要求,表現即是社會對中長期規劃難於達成共識,民主選舉與輪流執政,必然是政策搖擺,任何中長期規劃都可能中途夭折。而精英決策民意監督機制,民意監督機構不具備社會決策的功能,由於僅擁有社會權力監督功能,不具備利益劃分的權力,對權力決策帶來的社會利益流向與分配,對政府僅有監督與建議的功能,這就造成民意與政府之間是一種協商妥協與合作的氛圍,而不是不同利益團體政治斗爭與利益劃分的氛圍,這就使社會減少不必要的內斗內耗。由於民意監督機構或民意代表注重於權力與利益的監督,不具有主政或參與重大社會決策的職能,這些民意代表無需社會團體或政黨的背景或奧援,在這種體制或民意監督機制下,在野黨或代表不同利益的政治團體即政黨將失去其在傳統民主體制中的社會與政治功能,也就失去其存在的社會基礎。社會政治結構的簡單化,有利於社會的向心力與凝聚力,也有利於提高社會治理的效率。民主體制與精英決策民意監督的本質不同在於,民主體制是對立利益的沖撞與妥協,民主選舉就是妥協的手段,而利益對立並未解決,使對立方在政府施政過程互設障礙,結果是低效的社會治理,民主體制的本質就是社會低效治理的根本原因。民意監督是精英決策體制下的協商妥協,共識為基礎的利益分配解決對立矛盾,共同協作使社會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民意監督機制還具有眼耳嘴的功能,將在執行監督功能中看到的政府行為告訴社會大眾,增加政府的公信力與能見度,也即是增強政府的透明度與公開化,也將社會大眾對施政的意見回饋政府,這也是民意機制上通下達的社會功能,使社會的內耗減到最小,社會合作的功能達到最大,這也是精英決策與民意監督的優點所在。誠然要達到民意監督的目的,就必須做到有效監督,而有效監督最根本的基礎是政府管理的透明與公開。沒有政府的透明與公開,就不存在真正的民意監督,沒有真正的民意監督,精英決策也必然走向權力的尋租與腐敗,這也是為什麼民主與輪流執政往往被認為是實現政府透明與公開,以及剔除腐敗的唯一手段,而與民主體制的不足與缺憾共存,成為最不爛的蘋果。能否做到政府或社會治理的透明公開是精英決策與民意監督不可或缺的根本,一個社會如何才能做到透明公開。


11.8  透明公開是現代社會最基本的特征

政府管理或公共事務的透明公開代表著一個社會公信力,也是社會現代性最基本的要素。當一個政府出現社會的信任危機,其最終根本原因就是政府權力的運行或施政缺乏透明與公開,社會大眾產生官員謀私與圖利特定群體的疑慮。政府施政公開透明,也是社會公平公正的一個重要方面,許多社會存在民眾對政府施政不公平公正的疑慮,也源於政府權力運作的透明度不夠,這不僅影響政府的公信力,也帶來對社會公平公正的質疑,成為社會不安,甚至動蕩的根源。而民主體制能達到平等公平公正與保障個體自由,從而維護社會的公信力,就是因為通過不斷的民主選舉與輪流執政,促成政府不斷揭弊與不斷改革,最終使社會權利公開與透明,使一切都攤在陽光下,自然而然政府與權力的公信力,以及社會大眾的信任就建立起來。

公開透明無疑是現代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的表征,昭告社會大眾,政府並無任何隱瞞,並未圖利任何特殊群體,施政過程與權力的運作不存在社會大眾視線之外的利益,政府對外施政及對內管理都可以攤在陽光下,公開透明不僅是民意監督不流於形式與過場的保証,同樣也保証不結黨營私的政府職員,得到公正的對待,他們對社會的服務與付出,社會大眾看得見,從而維護政府管理隊伍為社會服務的正氣。政府施政的公開透明是民意有效監督的基礎,與民意監督一樣重要,是保障社會公平公正的基本條件。

由此可見,政府的公開透明與民意監督替代民主體制,讓社會精英團體或特定執政黨長期執政,有利於社會的有效治理與長期規劃,避免輪流執政帶來的社會失序或低效治理。誠然,這也許是一種較為理想與一廂情願的設想,社會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即執政群體在政府公開透明與民意監督對特定事物與社會大眾認知存在差異或矛盾甚至相反的認知,使社會大眾與社會執政精英團體之間出現,如果不是敵對,至少也是互不信任,政府或作為官員的群體與社會大眾成為利益博弈的雙方,這不是可能,而是必然會出現的情形。然而以現代社會的進步,教育的普及社會大眾維權意識的提高,輿論對社會的深入影響與造成的壓力,這些都是維護社會公平公正與政府施政公開透明的堅實基礎,隻要做到民意監督機構真正代表社會大眾的民意,威權與民主體制之外的第三道路是存在的。做到真正代表社會大眾的民意,一定形式的民意代表選舉必不可少。


11.9  縷清黨與政府權威與官員的關系

縷清黨與政府領導權威與官員的關系。以現實社會大眾觀感而言,官員與執政黨和政府體制是一體的,這與傳統社會並無二至,然而現代社會由於文化與環境的進步,權力體制與社會大眾的關系有著本質的不同,從原有的的統治與被統治的關系,轉化為服務與接受服務的關系,由於社會監督的缺位,使官員與民眾的關系仍停留在傳統社會的舊有觀念,官員以體制權力化身自居,這就是權力監督缺位造成的權力傲慢。官員行為不符合社會觀感必然使體制形象受到傷害,這也是中國社會常有的現象。縷清政府領導權威與官員的關系,必然有利於維護政府的社會形象。

應該正確認知體制的領導權威與官員個體的關系,任何黨與政府的官員個人,以及官員群體,都不代表黨與政府,黨與政府是社會權威與職能標識。社會權力機構,以及權力需要執行者,官員是執行社會權力的人,官員僅是代表黨與政府行使社會賦予與其職責相應的權力,有權力就有責任與義務,也就應該受到社會民意的監督。監督質疑問責官員對權力的行使是避免權力尋租與腐敗的保証,對官員包括官員群體的監督質疑問責無關黨與政府的權威,更不存在質疑或挑戰社會管理體制。隻有有效的監督官員對權力的行使,不斷淘汰失職與低能的官員,才能真正維護黨與政府的社會權威。應該形成一種普遍社會認知,鐵打的黨與政府,流水的官,做到流水不腐,才能有效的服務社會,就能達到社會最大利益。縷清官員個人及其群體與黨或政府的關系,就是縷清權力執行者與權力體制的關系,分離個人與黨和政府的相互依附關系,將使社會的民意監督更加的細化與具體化。中國傳統社會,官員與皇權體制的關系是相互依附的,官員即依附於皇權,同時又是皇權體制的基礎,皇權體制作為社會統治者的本質決定權力與社會大眾的對立關系,就自然而然形成官本位的文化。社會政府權力公開透明是現代社會的基本要求,也有利於縷清官員與權力體制的關系,使社會大眾真正成為社會權利體制的基礎,官員僅是權力的執行者,將使現行體制區別於傳統體制更有利於維護大一統黨和國家的形象與權威,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


11.10  精英決策民意監督符合中國國情

民主2.0版,精英決策民意監督除了避免社會走向民粹,社會底層決策與低效治理,還有一個重要的好處就是,由於利益的監督是民意的職責,而其履行的職責也包含將在政府施政過程與利益流向公諸社會,以昭公信,同時將大眾意見回饋政府,完成一個雙向溝通的職能,既是大眾監督政府的眼睛,也是政府面向社會的喉舌,這樣的職能決定了民意代表無需政黨或社會政治草根群體的基礎或奧援。政黨及社會草根組織即是民主社會政治體制健康與正常運作的基礎,也成為挑戰威脅與制肘政府的社會力量,然而這些都是民主政治運作所必要的基礎。精英決策民意監督的社會機制,由於民意監督無需參與決策,也就無需政黨及社會政治群體作為參與監督的基礎,代表不同社會群體及階層的政黨以及社會政治群體並不具有像民主體制政黨所具有的社會功能,而社會政治功能是社會政治組織與群體存在的社會基礎,失去相應的社會政治功能,政黨或社會政治組織就失去存在的基礎,也失去存在的社會意義。沒有作為在野社會政治力量的存在,政府也就沒有潛在的挑戰者,從根本上解決政府施政由於輪流執政帶來的搖擺與不確定,社會也不會因為族群與文化的認知不同而造成國家與社會的裂解。

由此可見,精英決策民意監督是一種至少在理論上可行的民主替代體制,或民主升級版,對中國未來社會改革也是一種可能的選擇。首先在文化上,精英決策與中國傳統文化有契合之處,以中國傳統文化,政府與社會猶如一個協商互利大家庭,而非西方文化中抗爭與對立的關系。任賢選能出任政府官員就是社會精英決策的模式,而任賢選能在中國也具有悠久的歷史,此外中國文化講求妥協與合作,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在社會的治理上就可以表現為民意的表達與監督的過程。由於文化上的契合,精英決策民意監督與現行體制並無本質上的矛盾,甚至符合中國現有的國情。中國現行的體制就是黨領導下的政府決策體制,這種體制通過對社會各階層,以及學府與智庫的咨詢,凝聚社會共識而形成社會決策,本質就是社會精英決策。由於是一黨體制,沒有在野黨的制肘,中國社會可以進行中長期規劃,也取得矚目成就,這是民主社會難於企及的。誠然中國現行體制也有許多為人詬病之處,腐敗與懶政不作為不絕於耳,也並非精英決策民意監督,最明顯的就是政府透明度與缺乏民意監督,前者造成政府社會公信力受損,社會上謠言有市場就是政府公信力遭質疑的表現,而民意代表的產生流於形式,走過場或政府預定等等,民眾參與度低,也使民意的代表性備受質疑。由於缺乏透明與真正民意監督,中國社會也常出現官員腐敗及窩案等腐敗現象,社會群體事件更是政府社會公信力受質疑的表現,這就是權力缺乏監督的結果。達到公開透明的政府與社會治理,中國仍有相當的路要走,而精英決策民意監督應該是可行的道路,中國社會群體事件基本發生在社會基層,如果能夠在中下層級,即縣與同等層級政府做到民意監督,中國社會對將大可改觀。


11.11  結語

人類由於發達的大腦從而具有了意識與思想,意識與思想也成為人類追求最大利益的最重要的手段,群體與社會秩序都是其必然的結果。利益的基礎,思想與精神的認知,必然產生對存在與意識或精神的追問,存在與意識的追問是哲學的基礎與根本,由意識而產生的升華是人類精神的根本,共同的社會精神就是社會信仰。任何社會,存在就是社會的基礎,信仰與精神就是社會追求的方向。意識產生的信仰與精神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驅動力,社會的物質存在是相應社會文化文明的物質基礎,中國傳統社會延宕不前,落入皇朝興替的怪圈,就是因為社會思想受社會存在即暴力的脅迫,失去方向與追求,而西方社會后來居上進入工業化,就是因為思想的自由,自由思想引導社會走出黑暗,特別是近代的追求自由民主的思想與精神,開拓了資本主義的工業化。然而任何思想意識形態都是特定社會與時代的產物,也就帶有時代的局限性,自由民主意識形態同樣有其時代局限,自由作為意識形態與信仰在沖破專制權威之后,自由主義作為社會思想意識形態與價值的旗幟,個體利益無限膨脹,隻要權力不要責任,維護私利與絕對利己已成為許多個體理所當然的社會思想意識,民主也必然在個體利益驅使下走向民粹,這就是當今所有民主體制與社會弊端的根源,這是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哲人預見的必然結果。在發達的西方民主體制,自由民主意識形態不再是社會文化思想進步的驅動力,相反成為社會亂源,社會低效治理的根源,社會思想精神或信仰無法引領社會,而社會存在又無法產生新的更符合社會存在的思想意識,這就使社會治理遭遇的瓶頸。由於有民主社會與體制的優劣對比,中國社會沒有民主社會受民意制肘牽引的壓力,卻擁有著權威體制對社會強有力的引導,中國社會或可走出一條不同於民主體制的發展之路。


民主體制有著威權體制不具備的優勢,同樣威權體制也具有民主體制不具備的優勢,這是由各自本質決定的。民主社會是民眾意識自決社會管理機制,盡管也有輿論的灌輸與誘導,然而民主體制猶如潘多拉盒子,一旦打開,民意民粹的本質將控制社會在最終走向,任何群體與個人都為無法左右社會的方向,民粹將是最終歸宿。而威權體制具有引導甚至強制規范社會的能力,有著中國走出一條成功之路的基礎與經驗,對未來的道路無疑有著誘惑與自信,走一條不同於西方的后工業化發展道路是完全可能的。

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以及能否維護現有體制與保持持續的經濟發展,甚至走向精英決策民意監督體制,都需要存在一個共同的前提,即新威權體制。將中國現行體制與舊威權體制並論,是西方誤讀中國的根源。中國現行體制與舊威權體制有兩個根本的不同,一個是利益著眼點的不同,一個是思想意識的不同。舊有傳統專制威權基本以社會部分群體或社會上層的利益為根本,而意識形態威權則以意識形態理想信仰為根本,這兩個根本基礎是過去威權體制失敗的根本原因。中國舉世無雙的社會扶貧計劃就是追求社會大眾利益,堅持公有與私有企業的並存,以及市場經濟,中國威權體制基本擺脫舊威權體制的利益與思想意識基礎,有新威權之利無舊威權之弊,這也是中國經濟改革開放成功的關鍵。中國體制隻要堅持以社會大眾利益為根本出發點, 現有模式可持續性是可以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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