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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杂思路 6.2 第六章 中華傳統社會的命運(2)

  6.4   中國傳統社會的權力與基層結構 中國傳統的農耕社會自古就是以氏族或宗族與家庭做為社會基層組織機體與細胞,隨著社會文化與物質生產的發展,人口的增長,由部族暴力征服兼並,版圖擴大形成國家。國家的形成僅是部族版圖的擴大與人口的增長,部族的兼並與擴增並不改變以宗族為基礎的社會結構,宗族為基礎的社會結構是農耕文明的必要基礎與必然結果。這種以宗族為基礎與紐帶的社會基層結構就是馬克思所說的,一種與社會物質生產相適應的社會基層生產關系。宗族的基本社會特點是同血緣家族自成體系,對外相對的封閉,形成宗族為核心的小社會體系。這個對外相對封閉的小社會體系自成一套像法律一樣的內部管理機制與秩序,甚至可以對內部違規者處於極刑,即所謂家法,並為社會所接受。宗族具體表現為血緣為基礎,嫡長子繼承制為核心的制度和規范體系,血緣的親疏遠近而形成宗族體系“貴賤有等、上下有別、尊卑有序”的內部等級制度,這種宗族內部制度受到宗族外部社會與官方權威的認可與尊重,兼具政治和法律兩重性,這就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宗法制。宗族與傳統農耕文明是相輔相成,互為根本與結果,宗法制就是與其相應的社會習俗與文化。 國家體制與社會秩序管理文化或方法的成熟,並不改其宗族家庭做為社會基層組織機體與細胞的社會基本結構,國家權力僅及於縣,縣以下相應社會基層秩序與權力,隻要不涉及或不屬於國家或政府層面的,由社會基層組織即宗族自行管理,使得宗族這種基層社會組織得以長期存在於中國傳統社會。積家而成國,這是中國傳統社會與農耕文明幾千年不變的社會基礎與根本,在組成國家的無數個宗族與家庭之上就是皇家皇族,皇家朝廷本身就是中國傳統社會的最大的宗族,也是擁有暴力與最具暴力的宗族,這也是國家或皇朝建立與穩定的基礎。無數社會宗族是國家皇朝的基礎,掌握國家機器的是皇家宗族,這就決定了中國傳統社會文化具有強烈的宗族基因與色彩。中國傳統社會的本質就是宗族氏族的集成或放大版,農耕,宗族,國家,家天下,成為中國傳統社會結構與權力相互依存相輔相成的支柱。國家是家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濱,莫非王臣’,國家機器不是社會公器,而是皇家私器,官員是皇家家奴,無需法律程序,皇權可以隨意處死的家奴,皇權是最終決定一切,包括維護社會秩序的法律,皇權成為可以改變國家與社會命運的力量,國家與社會穩定的最后一道防線,即所謂天下安危系與一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