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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杂思录 2.4 第二章 生命與價值(4)

2.20 秩序 思想 精神 文化 價值 前面提及,出於對最大利益的追求,同類物種的生命個體必然自覺或不自覺地組成群體,群體必然產生秩序,無序的群體無法成為利益共同體,更無法追求最大利益。動物或非人類物種由於不具有思維能力,其群體秩序是通過群體間個體相處的磨合,日積月累將無數個體經驗記憶逐步進化成為物種固有行為模式從而成為物種基因記憶,也就是遵循群體間個體磨合,個體生命記憶,基因記憶這樣一條路徑,群體的秩序是做為基因記憶被刻畫在物種基因記憶裡的,可以把物種生物由基因記憶帶來的原始群體秩序稱為基因秩序,任何物種生命體自出生隻要物種基因健全,隨著生命體的生長與成熟,都會自然而然地在物種群體中依據自身的基因記憶帶來的基因秩序在物種群體中生存,與其他個體相互影響,或依存繁衍或爭斗,等等。 人類在進化到具有思維能力之前,群體秩序的形成也應該遵循同一路徑。然而當人類進化到具有思維能力從而產生意識與思想,人類群體秩序演化與改變過程就截然不同了,將由基因秩序為基本方式逐步進化為以群體文化為基礎形成的群體秩序,個體間實踐磨合加之於意識思維產生的思想為基本方式的群體文化秩序體系。隨著人類文化文明的更加進步,思想在群體或社會文化秩序演化中逐漸成為主導的作用。同類不相殘就是一種基因秩序,而法律就是文化秩序,群體愈文明群體文化秩序愈顯現,也必然超越基因秩序成為群體主導秩序,基因秩序作為自然而然與生俱來的人類生命行為表現為日常習性及隱沒於群體文化秩序之中,人類相殘的戰爭與屠殺可以說是群體文化秩序碾壓基因秩序的事例,雖然這些屬於特殊的歷史時期。不論基因秩序還是群體文化秩序都受生命利益的操控,不同的是基因秩序已成為生命屬性,直接而不引注意,即使不同文化群體也不存在差異,而文化秩序明顯而帶有族群於文化思想,以及信仰的特征。 隨著人類思維能力的不斷成長,人類抽象思維能力也愈來愈成熟復雜,抽象思維帶來的思想意識能夠將現實中不斷重復的現象歸類演繹而形成觀念,並預見未來可能發生的事物並得到証實。人類可以預見及期待更為復雜及相對長時期的物質利益結果,這些復雜長期的期待以經驗記憶與抽象意識為基礎,這種基於抽象思維對美好事物的期待使人類產生特有的感覺或感情意識與思想。這些由抽象意識產生的感情與思想,會給人帶來喜悅,憂慮,與期待的復雜情緒,這些感情意識使人類產生比非人類更為豐富復雜的感情世界,感情...